永州一市民买了套二手房,没想到房屋已被法

发布时间:2021-12-18 1:03:09 

年3月末,冷水滩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退还房屋定金及首付款11万元,依法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年7月1日屈某及委托代理人廖某与邓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交易屈某名下房屋,邓某分别向廖某、屈某支付了定金3万元、首付款8万元。··················································后由于涉案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并强制过户给他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邓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屈某与廖某退还邓某双倍购房定金、首付款等费用共计15万元左右。因屈某、廖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律义务,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屈某、廖某发出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但账户没有足够存款可供执行。为寻求突破,执行法官多次同屈某、廖某释法明理,向其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并希望屈某、廖某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执行工作。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屈某、廖某同意协商处理此案。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邓某与屈某、廖某达成和解协议,屈某、廖某当场退还房屋定金及首付款11万元,邓某自愿放弃其余金额,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来源:冷水滩法院)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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